记述电影的七条准则

第一条:
记述电影不得以记录事实为目的。

第二条:
记述电影不得以叙述故事为目的。

第三条:
记述电影不得以表达观念为目的。

第四条:
所用演员数量不得超过一个;自然演员不包括在内。

第五条:
不得使用完整的剧本;建议使用记述电影拍摄备忘录。

第六条:
记述电影作者必须身兼导演、摄影、剪辑三职,其中摄影与剪辑可与他人合作。

第七条:
记述电影必须使用手持小型拍摄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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