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2011.1.14
一个无所事事的南方人大冬天来到北京待着应该是怎么样的生活?当然,路易不认为他是来北京生活的,但是生活的定义又是什么呢?一个睡在马路边的流浪汉在北京算不算生活?一个流浪汉反正在哪儿都一样捡垃圾吃睡马路边为什么要在这个城市而不是另一个城市?我们为什么会在我们现在所在的地方,谁知道呢。不管在哪儿,这个问题永远存在——我为何在此?
室内因为有暖气还是蛮舒服,路易无论在哪儿都是要赖床的,为什么不呢?又没事儿等着他去做。大约要赖一个多小时,感觉生理上需要起床了才起床。起床以后就开始考虑吃什么,房间里有面包和面条,还有火腿片、花菜、鸡蛋、西红柿,是做一个火腿蛋三明治呢还是煮一碗番茄煎蛋面?
这么一个只需要两秒钟解决的简单问题路易却犹豫了足足十分钟,依然不决,路易犹豫定律是这样:如果一个只需要两秒钟解决的问题不能在两秒钟之内解决,那么两小时也别想解决。
路易想得都痛苦起来了,他想他不应该为这样一个问题而痛苦,所以他做了一个决定就是放弃这个选择,不想了。但问题没有解决之前,它是摆在面前的,要想放弃摆在面前的任何问题都是艰难的。最后路易同时开始做火腿蛋三明治和番茄煎蛋面,两样东西哪样先做好先吃哪个,结果是火腿蛋三明治先做好,吃完了,番茄煎蛋面只吃了一口,被倒进了垃圾桶。
由于在这件事情上磨蹭了太久,他又开始琢磨起要不要去宜家了。说实在的,仔细想想,每天去宜家还是挺远挺折腾的,尤其是从望京西城铁站出来后等公车比较烦,而且坐了公车还要走一截,总费时得一个半小时。可是如果不去宜家,又能去哪里?如果哪儿也不去呢?那生活又是什么呢?
磨磨蹭蹭,路易还是出了门,今天风又大了,路易跑进了麦当劳,要了杯咖啡坐着,继续琢磨要不要去宜家,其实他内心已经倾向于不去了,要不然他不会进麦当劳花钱喝咖啡。大约到了下午四点的时候,他已经在麦当劳坐了两个小时,再也坐不住了,这时候他面临的选择是回住处还是去宜家,连路易自己都感到意外的是他选择了去宜家,这时候还跑去那么远的宜家,何必啊,可是脚步已经出发。后来路易发现自己坐错了公车,不知道到了哪里,于是走阿走,倒车,又走阿走。终于冻得哆哆嗦嗦地跑进了宜家的蓝色方糖楼。坐电梯上三楼餐厅,路易听到一句乐队歌声,他想,乐队还在演出?上去时发现乐队在收拾乐器,原来刚才他听到的那句是人家最后一句。
路易找了个位置,也没有去喝免费的咖啡(已经在麦当劳喝过了),甚至连水也懒得喝,直直地坐在那里像具木乃伊。外面天色暗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