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地球也要毁灭》14

14

我发布《反正地球也要毁灭》第13节之后,很快周大爸就回了帖:
只有写,这些角色才能变为证据,证明读者与写作者的关系;但不是说,只有写,才能使这些角色变为活物。
我的回帖给足灵感了吧。
我猜测你现在困境在于陷入了不停否定自己是全能的上帝的单线程里,如你所说,你的角色们其实一直没有行动,他们仅仅是突然出现,而不是行动。米灰的生日好像永远不会到来,你只是看着这步棋,但死活不愿动他。大概是怕一动它,这盘棋就结束了。
小时候和爷爷下棋,偶尔碰到和棋,爷爷说和棋了就没的下了,但我不甘心,于是来来回回反反复复的摆弄走不出去的“仕”,以求“将”可以先一步遇见河对岸的“将”,把它吃掉。虽然怎么走,都不可能吃掉它,但我还是不停的走。
事实上我是在耍赖。
如果愿意,你也可以耍赖,谁知道一个“仕”被摆来摆去的是不是会感到厌烦呢?也许每次他的行动,都被他兴奋地认为是他筹划过后的结果呢。
这段话,我反复看了几遍,周大爸说的很对,尤其是他说“大概是怕一动它,这盘棋就结束了”。这就是我为什么迟迟没有开始写《反正地球也要毁灭》最初构想的故事的原因。我也尝试了反复摆弄“仕”的方法,但问题是,好像我现在已经无法进入原先下这盘棋的状态,对于这篇小说和小说里的人物我忽然感到很陌生,我甚至已经没有勇气去看前面写的内容了。
叶青回帖谈了一下他写的小说长度,并说,我觉得连载着这么写,很好,我必效仿之。于是他真的在果皮论坛上开始连载起他的一个叫《死了也抒情》的小说了。看来我们要齐头并进了。
我曾经思考过我把小说写长的捷径,一种是写经历,比如自传体或半自传体。另一个是写生活和周围的事物。但我不喜欢写这两类,经历、生活和周围的事物,都让我感觉太真实,我说了我只喜欢写假的,而我的写作又非常自我,写一个满足自我的假的东西,写长,对我来说太难了。我一直无法克服这点。
现在,我决定强行突破。从绑票进入。
绑票这件事,我还真认真严肃的想过。个人感觉这确实是最挑战智商的犯罪之一,绑并不难,难的是拿赎金这一步。拿赎金总是要直接或间接的和对方进行接触。如何避免当场被抓或被击毙,如何避免被跟踪,以及最后何如顺利脱身而出,还要避免赎金或装赎金的包袋是否有猫腻等等。这么多环节,如何做到滴水不漏万无一失呢?我想了整整一个晚上。
我问老枪,你知道最成功的绑票是什么样的吗?
老枪说,不知道。
我说,那就是让对方不报警。
老枪说,废话。你去废话论坛吧。
我说,那你知道怎么样才能让对方不报警吗?
老枪说,就是拿人质威胁呗。
我说,你这才是废话,你去废话论坛吧。所有的绑票者都会拿人质威胁,但有用吗?大多还是会报警,相对绑匪他们更信任警察。
老枪说,那你说怎么办?
我说,我想了一夜,终于想出了一个办法。
老枪说,别卖关子了,你说啊。
我说,那就是——少要赎金。
老枪说,操,这也叫办法啊?
我说,真的,你研究过心理学没有,如果我们要的赎金比较少,对方产生的心理压力就小,这样他们就不会报警。
老枪说,那你说要多少赎金?
我说,我们原来准备要多少来着?
老枪说,27万。
我说,为什么是27万呢?
老枪说,柯特科本27岁自杀的。
我说,操,这哪跟哪啊。
老枪说,吉姆莫里森也是27岁死的。
我说,吉姆莫里森应该是28岁死的。
老枪说,大家都说是27岁啊。
我说,你算算1943年到1971年,是不是28岁嘛?
老枪说,但他还没过28岁的生日。
我说,哪能这么算,得按年份算,过了年就算1岁。
老枪说,就是这么算。大家都这么算。27岁。
我说,成成成,爱怎么算怎么算,他们27还是28岁死,关我们屁事儿啊。
老枪说,当然有关系了,这就差1万块钱呢。
我说,那你怎么按梵高自杀的年龄来啊?那就成37万了,差10万呢。
老枪说,你不是说不能要的太多嘛?怕人家心理压力大嘛。
我说,27万也太多了。
老枪说,那你说多少?
我想了想,说,一百吧。
老枪一下子跳了起来,什么,一百?你说一百?
我说,我觉得一百块,对方的心理压力就比较小,不会报警,我们就能顺利拿到赎金。
老枪说,你脑袋被驴踢了吧,我们费那么大劲,就为了一百块?
我说,你怎么只顾眼前利益啊?我们不能只顾着钱,我们要的是一次成功的绑票,你明白吗?以后江湖上都知道我们干过成功的绑票,知名度就提高了。有了知名度你还怕没钱啊?出本书随便卖个200本!再说了,今年是奥运年,奥运精神你知道吗?重在参与。
老枪说,我受不了你了。一百块钱还不够还我昨天买吃的呢。我们这不是干亏本买卖嘛。
我说,你怎么算账的,这吃的,主要还不是我们自己吃的。鸭球嚷嚷着减肥,压根就没吃几口。这个属于生活开支,不能算在绑票成本里。
老枪说,我懒得跟你啰嗦,反正一百绝对不行,我不同意。
我说,那我再加点,你也让点。一百二行了吧。
老枪说,最少也得两百,把我买吃的补回来。
我说,两百是不是太多了?会让人家产生心理压力的。
这时候,被绑的鸭球说话了,你们别吵了,不就两百块钱吗,我给你们行了吧。
我和老枪相互看了看。老枪说,你有两百?
鸭球说,把我放了,我给你们两百。
我说,这不行,我们要的是一次成功的绑票。你给我们算怎么回事啊?
老枪说,我觉得可以,先把我的本给拿回来。
我说,我跟你说了多少次了,要注意素质,素质。我们既然绑票了就要专业点,必须得按程序来。听我的,我来安排。
按照我的计划,自己不动手,绑人找人,拿赎金也另外找人。我找了王郎狼去拿赎金。王郎狼一接任务马上屁颠屁颠就去了。

《反正地球也要毁灭》13

13

现在是2008年3月19日晚上8点,我打开这个文件,准备继续写第13节。但是我写不下去了,这次是真的。我抽了一根烟,又抽了一根烟,还是一个字都没写出来。我统计了一下字数,一万七多点。我又统计了一下《滚滚圈》,一万五千字,又统计了一下《24处痒》,才七千多字。这两个小说是我印象中比较长的,我以为《滚滚圈》有三万字(我好像跟别人这么说过),《24处痒》我也以为有一两万字。看来都是幻觉,或者说是心理暗示,也可以说是自欺欺人。现在实实在在的数据摆在面前,不承认也得承认。
这么说,眼下的《反正地球也要毁灭》已经是我写的最长的一个小说了。最初的时候我可没想到,我以为会一口气写一个两三千字的小说就完了,最多也就是五六千字。我想对自己说什么呢?难道就到此了结了吗?这不可能,当然,也可能。但不瞒你说,我最初构想的《反正地球也要毁灭》的故事还没开始啊。也就是说,写了半天,到现在,我还没真正开始写《反正地球也要毁灭》这个小说。
说到《滚滚圈》,真是惭愧,2005年5月我兴师动众离开成都跑到武汉某大学附近租了个房间,号称要躲在里面写长篇小说《我们奇遇记》,一个人这么窝了俩月,居然就写了这么点。还不如这9天来写的多。现在想想《滚滚圈》其实可以写的比较长,那段日子的生活本身就很小说,足以写个比较长的,但我有个毛病,就是不愿意把真实经历过的事情写成小说,我觉得都已经真实经历过了,再写一遍小说又有什么意思呢。我只愿意写假的。
其实我写过最长的小说应该是一个叫《人来人往》的小说,大概是1995年写的。写在一个本子上。高中的一个寒假,写了一个小本子,我算过大概有三万字。那是最初的小说写作,没想到现在还没有超越其长度。我的小说写作可以分成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大概1995年到1997年,除了《人来人往》,还有什么《落满灰尘》等几个,按现在的话说应该属于残酷青春。第二个阶段是1999年到2000年,写的《我为什么还活着》、《养鸡养鹰养蛇》,以及《24处痒》等,属于莫名其妙,像做梦,大概可以算作意识流。第三个阶段就是2000底到现在,写了一堆短篇,总命名为《有一天》,目前约有十五字。我按十万字为一卷,《有一天·卷一》在2005年归卷完毕,现在写的归于《有一天·卷二》。我觉得前面两个阶段的小说没有什么价值。所以应该说我的小说只有《有一天》。
我的短篇大多是一口气写完的。只有少数几个比较长的是这样分章节一步一步写,由于我写法都是边写边想,从无提纲之类的东西,很容易遇到写不下去的问题,遇到这个问题,我唯一的方法就是跳,跳过去接着写,如果跳也跳不下去,那就只能了结了。但这一次,我想找一个新方法,写下去,并且不采用的跳的手段,或者说,不采用原来那种不管不顾的跳。如果要跳,我可以直接跳过去,写最初构想的《反正地球也要毁灭》的故事,写完就完了。
我要想一想。应该说,现在的问题就是卡这里,后面米灰的生日聚会我倒是有把握。可就是这里该怎么进行下去呢?老枪的回帖说,那一丝像锋利的刀片一样划了一下你的心的东西现在应该很正常的频繁出现了吧。很遗憾,我的心现在像一块茅坑里的石头。
明天再写吧。也希望朋友们能帮帮我,你们的任何回帖都可能给我灵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