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地球也要毁灭》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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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11日下午,我写出了《反正地球也要毁灭》的第2节。和以往有所不同,这篇小说一开始我没有及时的贴在果皮和自己的博客上。写了第2节,我才把第1节发到了果皮。10分钟之后,少年残像回复了,他建议我搞个全国选秀。我说,我就在果皮里选吧。也毛儿说他想演路人甲。老枪说演路人乙。我想我可以满足他们的要求,在这篇乱七八糟的小说里,出现路人甲乙丙丁并不困难。一闪说,舌头都看断了。我没明白什么意思,他最近总是喜欢说一些让人听不懂的话,可能是说我写的太绕了,然后少年残像推荐了女主角了了和昱霏,她们是果皮最活跃的两个女的。接着我发了第2节,并且开始写第3节,我想在第3节中正式开始征集人物。这个事其实我也没有想清楚,如何让一个人进入一篇小说并且让其在小说中有主动性,就像一个人进入网络游戏。贾迪等果友对这个小说表示出了期待,贾迪说他要一边看一边等着地球毁灭,一闪说他已经在练舌功了。到了2008年3月12日凌晨,我发出了第3节,很快,刘一刀回复说希望在看完我的小说之前地球不要毁灭。少年残像说,他正在吃玉米,就叫“郁米”吧。这是第一个报名者,但是我觉得郁米这个名字太女性了,不像个男人的名字。一闪说他正在吃苞谷,提议叫“包骨”。
包骨?原来是这样,在第4节里,打电话给我那个叫鸭球的女孩一直在提包骨,我一直以为是玉米的苞谷,原来是包骨,原来包骨真的不是玉米,也不是高粱,更不是大麦。原来包骨是个人,就是一闪。难怪她说,包骨你总该认识吧。那么鸭球又是谁呢?
继续往下看,老枪起了个女的名字叫“月来”,他说他吃着自己煮的面,里面打了个鸡蛋,然后在看我的小说,看得越来越有滋味。正好打字的时候打“越来”,先出来了“月来”。被我否决了,男人不能以女人的身份进入这个小说,况且月来这个名字太像月经了。这时候王旻斐出来了,她对少年残像说她不叫昱霏,而是旻斐。然后她报名叫鸭球。
现在有些东西已经明朗起来了,这篇小说里出现的人物不是我瞎编出来的,他们都是有来头的,他们从果皮的网络世界进入了《反正地球也要毁灭》的小说世界。后来纯铁牙签和烟鬼,分别报名叫“咖灰”和“黄亮”。“咖灰”的咖字让我感觉有点复杂,于是我把少年残像的“郁米”和纯铁牙签的“咖灰”组合了一下,变成了一个叫“米灰”的人。另外,它它,隐忍,羊非羊等果友回帖表示了对这个小说的期待和看好。
然而,恐怕我要让朋友们失望了,现在看来,这已经不可能是一个好看的小说了,它太乱了,写的又绕又跳,估计会让人望而生厌。但这个小说就是这样,我毫无办法。
除了果皮,《反正地球也要毁灭》也发在了我的博客“乌青.志”上。有人问我,如果我愿意做你的小说人物,你如何把我弄进你的小说?我想了半天,说,我首先打开电脑,打开我正在写的这个文本文件,然后把你的头按在电脑屏幕上,使劲摁,就这样活活地把你摁进去。这可能是唯一有效的方法。也就是说,本小说前3节所构想的方法,现在看来是失败的。这个小说毕竟不是网游。
同样的问题,2008年3月12日,MSN上,恶鸟跟我聊了几个小时,他说我一直在那讲这个小说,怎么写,怎么设计,怎么怎么,就是没有进入,然后这些讲这个小说的东西,反而是构成这个小说最主要的正文。事实也正是如此。这部分的确也是我原先就构想的,这个小说很多文字都是在说我怎么写这个小说。
我说,有三个世界,一个是现实世界,一个网络世界,一个小说世界,我想尝试用这个小说打通这三个世界。
恶鸟说,能不能把作品真正网络化,就是说,关于有些部分的人物,记录在各自网络世界,而这个小说做的是连通。
这个想法,我当时觉得有点难以理解,现在回过头来看,他的意思是把这三个世界连通起来,但又相互独立。而我想做的是,把这三个世界整合在一起,搅成一锅粥。
恶鸟又问,参与进来后,小说中的人物,能不能把你打倒?我说,当然可以,我会跟人物较量。
恶鸟说,是不是我打倒了你,后面小说由我控制叙事了,我招募其他作者进入?
这个问题真的难住我了,我没有想过这一点。我想这个小说毕竟还是小说,而不是一个程序,作者始终在控制。不像程序,作者设计好之后就可以不管了,让用户在里面控制。
恶鸟说,那是因为我们太执着于小说只有一个作者了吧,比如《红楼梦》,还有续写,它也是小说啊。
但续写或者合写,还是作者在控制小说,而不是小说内部的人物在控制。这实际上涉及到“上帝”的问题了。作者就是小说的上帝,有没有可能存在一个没有上帝的小说呢?如果有的话,那这个小说谁在叙述呢?里面的人物如何生存呢?这点电影似乎可以做到,没有导演或者导演不去控制,直接让演员自己控制自己的行为,摄像记录下来就可以了。或者比如某些纪录片,不需要导演也不需要演员甚至不需要摄像师,把摄像机固定在某个位置就行了,这让我想起了安迪沃霍尔的《帝国大厦》。但小说做不到,即使是完全真实的记录某件事,它也需要叙述者,电脑不会根据发生的事自动把文字打出来。更何况,小说需要虚构。
写到这里,我糊涂极了,我从来没有一次是这样的写作经历,作为作者,对自己的小说感到如此糊涂,还有没有必要写下去呢?这篇小说的上帝是否应该下岗?这篇小说的作者是否应该死去?
最后我对恶鸟说,我要死了。
恶鸟说,为什么?
我说,我得了绝症。
恶鸟说,不会是艾滋吧。
我说,是肝癌。
恶鸟说,确诊了?
我说,是的,晚期。
过了一会儿,恶鸟说,我已经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我QQ上所有的人。你猜他们说什么?
什么?
他们说,乌青是谁?

《反正地球也要毁灭》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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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10日,那天下午,鸭球走后,我腹部疼的厉害,去了医院。从医院里出来已经是晚上了,我的口袋装着一张可怕的诊断书。我无法描述我的心情,因为我不相信这一切。从开始写这篇小说起,一切都变得难以置信。我为什么要起这么个悲伤甚至绝望的小说名字呢?
第二天,也就是2008年3月11日下午,我坐在家里,十分沮丧。我基本放弃了或者说忘掉了这篇小说的写作,事实上对于我的很多小说,尤其是比较长的,下场往往如此,我总是难以保持连贯的持之以恒的写作状态。打开我的电脑E盘,打开那个叫“乌青”的文件夹,再打开里面“有一天·卷二”的文件夹,里面有20多个文本文件,其中有几个是0字节,除了文件名,里面空空如也,比如《尖对尖》和《天溜溜》,这两个小说我原本计划是写成中篇的,和之前的《滚滚圈》构成一个系列。其实《滚滚圈》本身也是一个不了了之的东西,但它已经算是我比较长的小说了。《尖对尖》在2005年底开始构思,讲述的故事我现在隐隐约约还记得一点,好像是说2006年1月25日,我在街上跟踪一个女孩,并且爱上了她,但在写作中我不断否认自己爱上了她,甚至否认了自己跟踪过她,还提出了不在场证据,即那一天,我根本没上街,而是一直和朋友米灰在一起,我们一起喝茶,后来还一起去看了李连杰主演的电影《霍元甲》,米灰可以作证。我甚至还否认自己写过这个小说,但是这个小说却实实在在的写出来了,否则你们怎么可能看到呢?
《尖对尖》我的确写了一个开头,这一点是有证据的,2006年2月3日,我在丽江的日志里这样写到:“我的小说《尖对尖》已经构思完成(一部分已经在出发前写了),原来就是部分背景发生在丽江,现在更丰富了。”。但奇怪的是,2008年3月11日,我打开这个文件却是空空如也,写的部分哪里去了呢?我什么时候删了吗?
写到这里,我的很多话已经前后矛盾的一塌糊涂,我当然知道,但奇怪的是,我觉得这些矛盾的话,每一个字都是真实的。就像我手里的诊断书一样真实。继续说《尖对尖》,在这篇写了一点又丢失了的小说里,我说自己没有写过这篇小说(这句话听起来像个玩笑),但显然,读者一旦看到那篇小说,就意味着我在胡说。但至少,我还可以否认我跟踪过那个女孩这点,或者至少我可以否认我爱上了那个女孩。
但是我的朋友米灰这时候突然站了出来,他说,2006年1月25日,他根本没有和我在一起,他说他和他的女朋友了了在一起。当然他也没有和我一起去看电影《霍元甲》,《霍元甲》是我一个人去看的。他拿出了我2006年1月25日的日志作为证据,的确,那篇日志里呈现的是我一个人去看的。我坐在3排2号,《霍元甲》讲述的是1910年9月14日的事情。我还写到,我的后面坐着一对情侣,男的还给女的讲了一个笑话,被我听到了。
既然这么有力的被反驳了,于是在《尖对尖》没有写出来的那部分里,我承认了一切。我跟踪了那个女孩,并且爱上了她。但是故事的发展却和女孩没有任何关系,我跟着她,直到她和她的朋友在电影院门口汇合,他们一起进了电影院,于是我也买了一张票进了电影院。我坐在他们的前面,那个男的还给那个女孩讲了一个笑话,被我听到了。那个笑话没有让女孩发笑,却让坐在他们前排的我发出了笑声。我回头看了一下那个男的。
有人曾经说,《尖对尖》是一篇同性恋小说,这一点我坚决反对。
后来,我开始没完没了的跟踪那个男的,几天后,我跟踪那个男的到了丽江,并且和他住在同一家青年旅舍,我们相识了,那个男的名叫黄亮。我们在丽江玩的很开心,一起喝酒一起抽大麻。慢慢地,我套出了黄亮来丽江的目的,原来是为了跟一个女网友幽会,他们相约2006年2月5日,在四方街相会。也就是说黄亮背着他的女朋友在网上跟另一个女的勾搭上了。黄亮和这个女的从没有见过,没有看过视频也没有看过照片,但是他疯狂的爱上了这个女的。
我的情况有点复杂,首先,我暗恋上了黄亮的女朋友,其次,我和黄亮成了好朋友,更重要的是,我对黄亮的这个女网友也充满了无限的好奇。我很想知道什么样的女孩让黄亮完全不顾及自己那么漂亮的女朋友而疯狂的爱上并且跑到这里幽会,她会是什么样的呢?会比黄亮的女朋友还漂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