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月22、23日的北京中关村疯果盒子创意市集上又出现了一个卖诗的摊位。
摊主是一个热衷公益事业的女孩,叫菠萝。故而这是一次义卖,所得捐赠给贵州白坡小学。
这个卖诗的举动受了乌六兄弟卖诗的启发。在此之前,菠萝征询了我的意见。(菠萝是我和六回2005年春节在丽江青年旅舍认识的驴友,今年我们在成都又见过一次,她的身份差不多已经转为一个专业公益者)。据悉:有14位爱心顾客光顾,两天共买掉20余首诗,总获得 157元。
目前出现的卖诗案例大概就这三个:
1,乌六兄弟卖诗。我们本身是诗歌写作者,我们卖的是自己写的诗。我们的目的是传播这些诗歌。
2,苏菲舒卖诗。苏菲舒也是诗歌写作者,卖的也是自己的诗歌。其卖诗性质属于观念艺术,其目的显然也不在于诗歌本身,而在于卖诗行为背后的观念。
3,菠萝卖诗。菠萝本身不是诗歌写作者,她招募了一些诗歌爱好者来卖。目的也很明确,就是爱心公益事业。和诗歌本身并无多大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