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兵》

《救兵》

总所周知,我是一个出色的救兵。
这次参与者超过了二十人,除了五人为追兵,其余的都是逃兵,我是逃兵中的一员。一、二、三,开始,逃兵们顿时鸟兽散。如今看来这是一个乏味的奔跑游戏:逃兵们拼命的逃,追兵们拼命的追,场面如同非洲草原上的狮子追角马。无论是逃还是追,本质都是奔跑,但是这和无缘无故的奔跑是不一样的,不管是逃者还是追者,在紧张气氛的激发下,都表现出了超越平时的速度和耐力。由于逃兵多追兵少,追兵只能选择有限的目标,当然目标也是根据场上情况随机应变的,也就是说一部分逃兵在某些时刻是没有人追的,但要时刻保持警惕。总所周知,我是一个出色的救兵。因此这伙追兵准备重点对付我,他们希望首先把我抓到,让我没有机会成为救兵。他们居然派出了两个主力追兵来追我,我左躲右闪,渐渐感到没有逃脱的可能了。于是我被抓住了。
抓住的逃兵被囚禁在操场边的墙角,追兵中分出人手看管,其余的继续追捕。随着逃兵的在逃者和被抓住者的数量之间的比例变化,追兵的追捕者和看管者的数量比例也会相应改变。一开始追兵只抓到了两三个逃兵,只需要一个人看管,其余还在追,随着抓住的逃兵越来越多,那么在逃的也就越来越少了,看管者必须增加数量,而追捕者可以减少。总之追兵的终极目的就是抓住所有的逃兵,那么他们就胜利了。但是这个工程其实十分艰难,因为由于救兵的存在,场上的局面瞬息万变。
所谓救兵,也就是依然在逃的逃兵的另一个身份,游戏刚开始的时候,只有两种身份:追兵和逃兵,但当第一个逃兵被抓住后,另外两种身份就出现了:看管者和救兵,每一个在逃的逃兵同时都成了救兵,他们一边自己在逃,一边还要想方设法去营救被抓住的同伴,但营救是非常危险的,因为被捕者旁边有看管者,看管者同样也是追兵。救兵既要躲过追捕者又要闪过看管者才能顺利的营救出同伙,否则不但救不了别人自己反而也被抓住。做一个纯粹的逃兵并不难,难的是成为一个出色的救兵。
总所周知,我是一个出色的救兵。但是现在,我是一个被捕者,我渴望着被营救。我的同伴们当然也知道我是一个出色的救兵,所以他们不断飞蛾扑火般前来救我,可惜,他们大多不是出色的救兵,没救出我,反而一个个被抓住了。这是一个悖论。我成了关键,如果救出了我,那么理论上我将会救出更多的人,但是为了救我,很可能全军覆没。因为看管者最重点看管的就是我。
其实逃兵是没有义务去营救同伴的,但这是个团队游戏,即使你最擅长逃跑,如果都不去救,同伙将会越来越多的被抓住,然后他们集中力量来追你,你也总会被抓住。道理就是这样,对逃兵来说,必须掌握好逃和救的微妙关系,对追捕者来说,则要掌握追和守的平衡。就这样,逃跑、追捕、营救、看守,相互的关系使得局面永远无法预料,这个看似乏味的游戏的魅力也在于此。
终于,一个同伴拼了命救出了我,而他自己被抓了,再看场上,在逃的已经所剩无几。好了,我,一个出色的救兵,开始发飙了,被抓住期间积蓄的体力彻底被释放出来,我像风一样席卷而来,像蜘蛛侠一样敏捷,像佐罗一样英雄,同伙们在呼唤我。我感到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般的成就感。我疯狂的跑啊闪啊救啊救啊救啊。突然,上课铃响了,游戏戛然而止。
我们汗流满面的回教室上课。路上,赵胖子走到我旁边,问我,你他妈的为什么不来救我?我说,我还没来得及救你。他说,你都救了这么多人,就是不救老子,你故意不救我是不是。我说,没有啊,那些人当时都是为了救我被抓住的,我得先救他们啊。他说,放屁,那谁谁谁也没救你啊,你不是救了他。我说,他妈的总有个先后吧。赵胖子说,你等着。一节课之后,赵胖子带了几个人把我打了。

《找人》

《找人》

没有互联网,没有手机,连寻呼机都还没有的时候。我独自租住在一个五楼的房间里,房间不到10平米,有一张小床,一张小桌子,一个小书架。桌子上有一个卡带录音机,大多数时间我都在听音乐,看书,写点东西,偶尔还画一幅很烂的水彩画。我还养了两条金鱼,我给它们起名一条叫郭蔼明,一条叫工藤静香,那时候郭蔼明还没嫁给刘青云,工藤静香也还没嫁给木村拓哉。两条金鱼很快就死了,取而代之的是两只很小的巴西龟,但它们居然也没活多久。然后,我又养了一只小白鼠,起名叫托马斯,不久托马斯也跑掉了。
我有三百多盒正版磁带,这些音乐大多比较阴暗,因此终日播放的音乐使得整个房间也笼罩在一种阴暗的氛围之中,我想这可能是那些小动物死亡或者逃跑的主要原因。在房间的外面有一个大阳台,这个阳台是租住在这栋楼房里的人共用的晒衣服的地方,所以经常有人到阳台上晒衣服或者收衣服,其中有那么几个女孩,她们在晒或收衣服的时候总是很好奇的往我的房间里看,由于窗户玻璃被我贴了报纸,她们也看不清。然而当我打开窗户的时候,眼前往往就是她们晾在阳台上的胸罩和内裤,对于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来说,产生某些幻想是不可避免的。我能分辨每个人的衣物,甚至可以根据这些衣物的风格分析出他们的某些生活习惯。
当时我喜欢抽一种叫“旗鼓”的烟,偶尔也喝点啤酒。我有一个凤凰照相机,经常用来拍摄房间里的东西,比如钢笔、烟盒、烟缸、笔记本等等之类的东西,或者把钢笔插在烟盒里,把烟灰倒在翻开的笔记本上。我也拍阳台上的东西,晾着的那些衣服,女孩的内衣内裤,这些奇怪和龌龊的照片拿去冲洗是一件令人尴尬的事情,我每次都拿到一个异常偏僻的冲印店,署名为“海盗”。那个冲印店的老板是个老头,也是个摄影爱好者。他似乎对我这些照片挺感兴趣,每次取照片的时候他还不忘跟我说一说,哪张照片用光的问题哪张照片角度的问题。他还管我这些照片叫“静物摄影”。他对我说,你的静物已经拍得不错了,也够多了,接下来应该拍拍人像。
人像?我上哪找人去啊?
有一天早上,我被人推醒,我吓了一大跳,为什么会有人推醒我?怎么会有人在我睡觉的时候进入我的房间?定睛一看,是个女孩,一个陌生女孩,一个陌生的漂亮女孩。
女孩说,你怎么还在睡觉啊,快起来。我说,干嘛?她说,今天天气好,去爬山吧。我说,你怎么找到我的?她说,别提了,找你还真不容易,我找了好几天了都。
是啊,那个年代找人是不容易。问题是,她是谁?他怎么会来找我?还有,她怎么进入我房间的?
我说,你确定你找的是我?她说,当然是你。
我说,好,你找人就找人吧,这样突然冒出来吓了我一大跳啊你知不知道?我很生气。老子不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