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小说的酷

中国古代小说由于文言文的特质使得叙述都很简洁,但我发现当他们叙述到杀人或暴力场景的时候叙述变得尤其极简,而越简单却越有语言力量,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太酷了”。请看蒲松龄《快刀》中关于杀人的叙述只有八个字:“出刀挥之,豁然头落。”。在司马迁的《荆轲传》中的叙述徐夫人匕首是这样的:“以试人,血濡缕,人无不立死者。”,还有我推荐过的袁宏道的《徐文长传》中的叙述:“或自持斧,击破其头,血流被面,头骨皆折,揉之有声;或以利锥锥其两耳,深入寸余,竟不得死。”,《水浒传》中杨志卖刀杀牛二:“望牛二嗓根上搠个着,扑地倒了。”我个人非常喜欢中国古代小说叙述中的这种“酷”,所以推荐给朋友们。

是不是诗,不是诗的问题

自我写诗以来,一直就有很多人说我写的不是诗,这些人又分成两类,一类是仅仅感到疑惑和好奇的,这是什么东西?另一类则是生气的,他们会觉得这是对他们所接受的诗的一种挑衅和侮辱。
然而是不是诗,从来不是我的问题,因为这不是诗的问题,更不是写作的问题,而是一个认知环境的问题。我相信同样的诗放到上世纪三四十年代,肯定大多数人会认为不是诗,而放到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则可能大多人会认为是诗,到了新世纪,又变成大多数人认为不是诗了,N年后,也许又是诗了。所谓风水轮流转。又比如,同样一首诗,放在中国不是诗,放到另外一个国家可能就是诗了,或者相反。
在一个环境中,通常的认知往往是基于少数服从多数,即多数人认为这个是什么,少数人只能服从接受,否则交流就会产生障碍。但是少数人也可以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环境,在这个环境里交流。幸运的是,我们现在拥有这样一个小环境——果皮。
做人做事可能无法摆脱环境的约束,但写诗却是完全自由的,当然,你可能会因此而孤独。